机械之心

[叶周]五月之恋(END)

和流星联文本来有三个方案,这是原本的第二个方案,如果用这个方案那么这就是开头的第一章的详细版【。至于第一个方案,请走流星的lo,找《流金岁月》,想继续看那篇,请大家不要大意地催她!



五月之恋


叶修听说爸爸再婚的消息时,正在加勒比海边度假。

“哥,快过来啦,我一个人应付不来,你不能让我一个人喝两百桌啊。”叶秋在电话那边抱怨。

叶修冲打眼前走过的南欧美女回了个火热的wink,“你跟着逛街呢?”叶秋愤恨的声音下垫着轻柔的背景音乐与略微嘈杂的人声。

“是呢,是呢,跟家俬店……”

“叶秋,能过来帮忙看看选这个花色的桌布年轻人喜欢吗?”叶秋话还没说完,话筒那边隐约响起另一个女人的声音,不太听得出年龄,音色细致,听语调似江浙人。

“好的,阿姨,您说哪张?”叶秋捂住话筒。

叶秋的声音听来乖顺,看来叶秋和未来的继母相处得不错。

叶修和叶秋成年已久,工作整日东奔西走,叶父晚年身体仍然康健,就是少个人陪,前不久电话中叶父吞吞吐吐地告诉叶修他找到了个合意的老伴就是不知他们兄弟俩怎么想。

叶修当时就忍不住笑出来,“爸,你把我和叶秋想得太古板啦,我们能是不允许独身父亲晚年再婚的人吗?打包票,叶秋也一票通过。您觉得幸福便好。”最后一句叶修说得实诚。

此番听叶秋说来,对方是个温和好相处的女士,实在可喜可贺。

“总之,婚礼在下周五,不论如何你至少下周三过来吧,还得给你准备礼服。”叶秋匆忙说完,挂断了电话。



叶秋说周三,叶修当真周三下午才达到尼斯机场。叶秋开车来接他,一口牙都要咬碎了,“哥,你实在太不仗义了。”

南法的五月风光自带醉人的气息,叶秋早已把顶棚降了下去,这会儿视野无限好,叶修戴上墨镜开始在南法的熏风中享受这次假期的最后几天。

叶秋见叶修不说话,也收起半真半假的抱怨,“你这次假期还有几天?”

“正好到周末。”

“行,若是周五在爸爸和阿姨的婚礼上没喝够,周六我带你去酒庄,定要为你挑瓶好酒带上飞机。”叶秋豪放地说完,摁开音乐,选了首曲调悠扬节奏感挺强的歌,兄弟俩便一起哼着歌打着拍子一路顺着马路往庄园开。



到庄园时,已经是日落时分。主道和大厅已经隐约可见婚礼的气氛。

叶秋带着叶修往里走,经过拱门时指着天顶说:“彩带蕾丝下午去接你时还没看到,大概只差婚礼当天再绑圈鲜花了。”

叶修笑:“盛大点儿热闹。”

“可不是,爸这么多年也难得开心,阿姨人挺好的,看着般配。”叶秋说到这儿,喊住路过的中年女性,“嘿,亲爱的罗拉,你看到我爸或是他美丽的新娘没?”

“我想叶先生和他的夫人现在应该还在葡萄园里散步,他们二十分钟前和我打过招呼。想必这位先生就是大公子了,你们长得可真像。”罗拉笑着张开双臂。

“叶修,叶秋的双胞胎哥哥,希望他没有趁我不在,对您这样善良的女士抹黑我的形象。”叶修轻抱住罗拉,简单地行了个贴面礼。

“不不不,在小少爷的讲述中,您都很可爱,如果说可恶,那也只有一点点。”罗拉配合着开玩笑。

“看吧,我就知道。”叶修摆出意料之中的表情睨叶秋。

“行行行,都是我的错。我本来想现在介绍你和阿姨认识,看来只能等他们甜蜜地散步回来之后了。哥,你现在怎么办,休息?还是我带着你逛逛?”

“不用了,看你也挺辛苦,我自己随便走走。飞机下来又坐车,想活动活动腿。”

“那好,我去房间躺会儿,这几天从早折腾到晚。罗拉,晚饭时再叫我。”叶秋说着已经走到旋转楼梯打算上楼。

“我知道你不是真心陪我,行吧,快去休息。我这么大个人还能在自家庄园走丢不成?”叶修头也没回冲叶秋挥手。



庄子不算小,叶修随便绕绕便不知道绕到了哪个角落,还真应验了在自家庄园迷路的话。叶修正想着,下个拐角还碰不到人问路,就打电话给叶秋,希望叶秋睡觉不要关机……

“哎哟。”叶修感觉被什么垂下的东西撞到了头,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小声喊到:“鞋。”

或许是老天听到了叶修的呼唤,他在下个拐角还真遇到了人。那人坐在树上看书。

那颗树枝桠压得有点低,叶修顺着上坡的路势被繁茂的树叶挡住视线,刚绕到坡上来便撞到了树上之人自然垂下自由晃悠的腿。

现在那双脚一只穿着套头平底鞋,一只光裸着。

是双好看的脚。脚趾圆润,透着健康的淡粉色,脚踝细瘦,足弓线条流畅,再往上是七分裤遮掩外的一截小腿肚。骨感、肉感,恰到好处。

叶修抬头看上去,被树叶间洒下的光线晃了会儿眼,再调整角度,便看着一个人捧着本书,把脸侧的头发挽到耳后,有点尴尬地说:“抱歉,没想会有人。”说着,他打算把光裸的那只脚收上去。

叶修看清楚了人的样子。黑发黑眼,睫毛密而长,即使隔了大半个人的距离,垂下眼时,半阖的眼睫毛依然在下眼睑投下了一小片温柔的阴影。而那双有神的眼睛里溢出的星光便被眼睫挡得支离破碎。

叶修问:“你打算怎么下来?你掉了一只鞋。”

那人摇头表示没事,“草地,不会痛。”

虽说是草地,但小石子小树枝遍地都是,树上之人不介意,叶修看着是双这么漂亮的脚反倒不太能想象它崴到或是割破的样子,虽然大约也有别致的美……叶修咳了一声抑制住自己的想象力,摄影工作做得多了,什么都容易往画面感上靠。

叶修捡起鞋来,“脚。”

“嗯?”树上的人还收着脚。

“鞋。”

“我,我自己来。”叶修看着树上的男人伸下手。

有一瞬间,叶修想过顺势拉住男人的手把他带下树来,就好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幸好,他及时醒悟过来,拉个身形相仿的人下树,他可不一定托得住。到时候,摔得鼻青脸肿参加婚礼,爸爸非抡死他不可,再说……他舍不得树上青年的那张脸。

“别那么麻烦。”叶修执意伸出手,等男人垂下那只光裸的脚放到他的手心里。

男人看来真不会说话,脸上的表情换了好几个,最后还是伸出脚。

叶修接住那只脚,转而握住脚踝,他想,或许下个季度的男鞋广告可以向爱马仕推荐这个人,瞬间又笑自己简直是个工作狂。他把皮鞋套到那只脚上,又轻轻托了托,“穿好了吗?”

男人羞涩地抿了抿嘴唇,把脚撤到离叶修远些的地方晃了晃,点头。

给男人套上鞋,叶修也没退开,“你在看什么?”

男人将手指夹在书页里,合上书,给叶修看标题,是本莎士比亚喜剧集。

“你在看哪段?”叶修问。

“从此以后我要高兴起来,想出一些消遣的法子。让我看,你想来一下子恋爱怎样?”男人背了一段。

叶修将双手伸到背后,“好的,不妨作为消遣,可是不要认真爱起人来;而且玩笑也不要开得过度,羞答答地脸红了一下子就算了,不要弄到丢了脸摆不脱身。”叶修背完下一段,“罗瑟琳和西莉亚,《皆大欢喜》。”

男人点头。

“是个可爱的故事。现在你打算下来吗?”叶修退开一些,给男人腾出空间,“如果你打算下来,能否为我带路,我回不到主楼了。”



男人虽不爱说话,叶修却觉得和他交谈的时间异常愉快,不一会儿见了熟悉的主道,叶修正想问他是哪家来的客人。这两天已经陆陆续续有宾客抵达庄园,宿在庄中,叶修想男人必是其中之一。

若不是位小少爷,那么该是一个年轻而英俊的流浪画家,分别时定要他给自己画张肖像,不知那双手拿着铅笔又是怎样的情态。

叶修擅自为男人规定了职业,随即又笑自己快三十的人还有这么迤逦的心思。

男人却看了眼手机,匆忙跟叶修道别,向着过来的路走回去,很快消失了身影。



第二天叶修半中午才起床,时差还没调匀,洗漱过后没好意思继续房间赖着。寻着热闹的地方走去,果然爸爸和叶秋都在,昨天晚饭间见过的女人也在。

女人见叶修走过来,也没摆出过于殷切的母亲姿态,“叶修,昨天休息得好吗?南法的五月早晚温差有些大。不过,这里的云可真漂亮。”女人用手在眼睛上搭了个雨凉棚,笑着去看天。

昨天晚间吃饭的时候,叶修已经得知女人和她儿子近些年多侨居在法国,儿子早几年在巴黎美术学院深造,毕业后在一些画廊工作,闲暇时游历于欧洲各处写生。

叶修当时想自己这个继兄弟居然是个画家,或许以后可以联合办展,一半摄影一半油画,整合一下主题能否说是突破艺术形式的新概念?叶修在心里嘲讽了一番艺术界的风气。可惜今夜尚还见不到人。未来的继母在席间调皮地耸肩,“拿那孩子没办法,晚饭前我让他到葡萄院去帮我剪几只藤条,他倒好,剪了藤条之后非说断口处触发灵感,这会儿在自己房间不肯出来,硬是要一鼓作气把灵机一现画出来。”

昨天夜里,叶修还没发现,这会儿日光正盛,叶修看着未来的继母莫名觉得哪里有点眼熟,偏就在脑子里想了一大圈,也没想到到底像了谁。

但是叶修确定他喜欢这位继母,自自然然、大大方方,不过于强调继母的身份,就像个寻常的长辈,或许比普通长辈稍微活泼一些。叶修觉得这样挺好,他和叶秋都是快三十的人,这种年纪根本不可能接受个陌生女人当母亲,摆出母亲的姿态反而别扭。只要她和爸爸两人过得好,怎么都好。

快五十的女人,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儿,那个神态看起来愈发眼熟,“叶修,真抱歉,我儿子方才还在,这会儿又不见了,昨晚还说今天定要介绍你们认识的。”

“小周一会儿就回来了,总有机会见到的。”叶父拍了顶帽子到女人头上,叶修一旁看着也觉得甜蜜,谁说老了也没有青春来着。



虽说对不起叶秋,但叶修还是半途溜了。叶修不太受得了一路被太阳晒着,眼花,他以回房间拿太阳镜的名义溜到了昨天邂逅美青年的树下。等了一会儿,又打了个盹,醒来见日光都西斜了,也没等着人,不由得有些失望。拿出手机,倒是叶秋发了好几封短信,骂他不讲义气。

叶修顺着昨日青年带领的路走回主道,却不想有意外收获。当真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天还没黑下去,庄园的路灯却陆陆续续点亮了。而就在亮灯的瞬间,叶修看到了他等了一下午却没有等到的人。

那个人坐在喷泉边,看样子是在唱歌,歌声被水声压着,听不清楚,但是脚下打着拍子的动作很明显。

叶修忽然想起上个世纪末曾经很流行过的一首歌:“我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

这么想,叶修也就这么做了,无防备被捂住眼睛的男人吓了一跳,在听到叶修声音的瞬间安静下来。

叶修感觉他的眼睫毛轻轻刷过自己的手心。被自己捂住眼睛的男人说:“昨天,《皆大欢喜》。”

叶修无法解释此刻心尖绽开的欢喜,原来这个男人对自己也是这么记忆深刻。

叶修松开手,坐到男人身边,看到男人手边换了本书。

这可真是巧合,为何他和这个男人有这么多巧合——其实并不多,只有两个,算上巧遇或许有三个或者四个,但叶修拒绝去听这样的声音——这个男人今天看的这本书叶修也看过。

叶修问:“我能看看你书吗?”

男人点头,将书递过来。

叶修翻开,看到第四十六页有个折痕,叶修读到:“于是你安然到了家里,我也安然活着。当然我并不愿你来,也不盼你希望你来。今天又是下雨,但你不来以我不愿你来作理由,却太使我恼,因为这是你第一回听我的话。如果我说,我愿你爱我,你愿不愿爱我呢?世上的事都是这样的,你如向人请求点恩惠,人家便将白眼报之,要是请他打一记耳光,人家便会欣然应命的。

当然是我的无理,你不要以为我怪你,但以后请你不要诱我了吧,那真有点难堪。

但愿来生我们终日在一起,每天每天从早晨口角到夜深,恨不得大家走开。“

叶修读完把书还给男人,“民国时期的文人总是细腻温柔得肉麻而可爱。”

男人再次点头,“儒弱、善感、多情,且宿命主义。”

“来,告诉我,你整天读这样的书,会把脑子读坏吗?”叶修笑着调侃。

男人皱着眉微笑,“你明明也看。”

叶修第一次知道有人能把这两种表情结合得这样好看。

“嘿,你是来这儿参加婚礼的吗?”叶修问。

“当然,这里的谁不是?”原来沉默的青年口舌也能利落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知道你。”

“怎么知道的?”

“看脸。”

“这也行。”叶修当青年跟他开玩笑,“我的脸没那么有名吧。你要说你是哪儿来的明星,我倒是愿意相信。告诉我吗,名字?”

“你看,我不需要知道你的。”潜意思是,所以我也不告诉你我的。

“喂,我不跟你对戏剧台词,快从文学的世界里出来。”叶修笑着作势要去摇晃男人的脑袋。

男人跳着站起身来,用双手食指比了个叉在嘴边,跑了两步,又回过头来,“明天见。”



婚礼一大早,叶修被叶秋从被子里抓出来换上西装去门口招待人。

叶修先是一路昏昏沉沉,随后又一通中文、英文、法文地交流,等有空闲,不禁想起青年那句“明天见”。

你倒是来见我啊,叶修在心里默念。

然后,就听到叶秋说:“啊,阿姨和小周下来了。哦对,你还没见过阿姨的儿子,就那个,全名是周泽楷。”

叶修顺着叶秋的手指,看到同样穿着西装的周泽楷站在楼梯上对他默默说了三个字。

叶修仔细辨别唇形,认出是“今天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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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皆大欢喜》是朱生豪翻译的版本;《莎士比亚全集(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P100.

2. 两人喷泉边,叶修读的一大段是《朱生豪情书》,写给宋清如的,第49篇;朱尚刚整理,上海:上海科学院,2003,P46.

3. 以上两篇本来是打算写长篇埋梗用的,不过现在算了,大家就当我酸一下吧……

4. 虽然不用说估计大家也知道,小周就是叶修叶秋继母的儿子,叶修看到继母觉得有点眼熟又想不起是谁,是因为小周长相和有的表情动作可能有点像妈妈;小周第一天半路不见,就是被妈妈叫去剪藤条了,吃饭时在房间画画没有下来,所以晚饭两人也没见到;以及小周说看到叶修的脸就知道叶修是谁,是因为小周已经见过叶秋,知道叶秋有个双胞胎哥哥。

5. 不会有后续,就当这个初遇就是全部故事吧,他们会在一起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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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一转眼发现写全职也有一个月了,一个月过得好快【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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